判令
行业头条:日前,抖音在北京互联网法院起诉知乎,案由为名誉权侵权。抖音认为,知乎热榜上的话题回答存在多处诋毁抖音的不实信息,请求法院判令知乎删除相关内容、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 具体来说,该案件源于9月25日知乎上出现的话题,话题内容为“全网互联互通下,为什么抖音对屏蔽第三方外链保持沉默”
本院受理原告陈辉剑诉被告广东德致诚改造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春辉、湖南德致诚品改造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2)粤0105民初2345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材料,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退还装修应退款32325.22元及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以32325.22元为基数,自2022年10月15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2、判令被告二、三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判令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三被告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不提出答辩的,不影响本院审理
四川因币美科技有限公司回应嘉楠指控:子虚乌有! 侵权问题一直都是各大公司极力避免的,毕竟无人想惹祸上身,然而总会不可避免地遇到“碰瓷”情况,近日,有关于上海嘉楠捷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控诉其因币美侵害其专利权的事件引发了大众的关注。 据悉,四川因币美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本来就是一个作为中间供货商般的存在。这样的一家公司居然涉嫌其侵权问题?着实让人疑惑
据悉,上海浦东法院近日已正式受理了两起Cartier(卡地亚)国际有限公司起诉的侵害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卡地亚公司诉表示,该公司拥有的“Cartier(卡地亚)”品牌是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驰名品牌之一,引领着珠宝首饰、腕表界的潮流,在中国消费者中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Cartier”、“卡地亚”商标多次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重庆一男子养了女儿11年,不料在妻子提出离婚时,却发现女儿不是自己亲生的。近日,重庆市潼南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纠纷案作出判决,准许这对夫妻离婚,并由女方赔偿男方精神抚慰金2万元,补偿小孩抚养费2.55万元。 经查明,2001年2月初,小琼(化名)与阿勇(化名)经人介绍相识,约10天左右,两人便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同年8月1月,两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于当年11月28日生育了女儿小宝(化名)
人民网郑州12月4日电 记者曲昌荣报道:因携带乙肝病毒被拒绝录取的学生白晓勇(化名)日前与学校达成庭外和解:河南财经学院将于下学年接收白晓勇为本校学生。12月2日,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同意白晓勇撤销诉讼的请求。这起被称为河南首例的“高招乙肝歧视案”随之画上句号
记者从北京一中院获悉,近日,本市首起由检方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调解解决。这起案件的原告为北京市检察院******分院,被告为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法院支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承诺自费处理污水,并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358.8万元
王银海: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唯品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王银海、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因依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2019年10月24日上午9时正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2、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3、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院受理原告胡卫忠诉你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诉请本院,请求判令: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冯可杰向原告赔偿出租车停运损失费4130.26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二广州东仕优选百货店对上述第一项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4、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本文摘要:“猛熊说事儿系列”第3期【本期导读】《公司法》第16条作为强制性规范,究竟是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范还是治理性强制性规范?在理论和实务上一直存在争议,可是最高院在最近的一则判例中对该问题举行了明确。本期内容将为大家详细解读。一、最高院的看法是什么?答:凭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四)明白与适用》第163-169页,最高院的看法是:宜明白为治理性强制性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