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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俞某某诉被告王某某、瞿某某、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原告俞某某诉被告王某某、瞿某某、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10月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项海波适用简易程序于2012年11月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告判决。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赵某某到庭参加诉讼。三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
原告高某某诉被告洪某某、褚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原告高某某诉被告洪某某、褚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9月2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诸灿祥适用简易程序于同年10月3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告判决。原告高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黄春江,被告洪某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褚某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