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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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哲行于香港大学取得工商管理主修会计及法律双学位
陈哲行于香港大学取得工商管理(主修会计)及法律双学位。在大学期间,他培养了对家事法的兴趣。 在2018年加入叶永青,稀莲达律师行之前,他曾于不同机构实习,当中包括在大律师办事处参与暑期实习计划,以及在北京一所著名的律师事务所获取了宝贵的经验
港府建议废除现行法例下的“管养令”及“探视令”
港府建议废除现行法例下的“管养令”及“探视令”,并以立法形式推行“共同父母责任模式”,凡涉及子女的重大决定,必须由父母共同决议。“共同父母责任模式”强调父母在离婚后须共同承担照顾子女的责任,改变了以往由法庭判决“管养权”归于某一方的做法,不仅有助减少双方争夺抚养权的诉讼纠纷,而且对子女成长也有好处,在西方国家早已行之经年。不过,香港是华人社会,家庭观念及夫妻离婚后处理双方关系的方式都有别于西方,夫妻在离婚后还要共同处理涉及子女的各种决定,在现实上确有困难
当家庭发生纠纷,甚至需要以法律解决时,当中要处理的难题
当家庭发生纠纷,甚至需要以法律解决时,当中要处理的难题,可以说比其他案件更为复杂。法律援助署(法援署)在七十年代成立初期,已开始处理有关家事诉讼的个案,当中经常牵涉有关离婚、赡养费及子女管养权等的争拗,情况往往非常复杂。一位由非洲来港落地生根的女士,以及一位曾误入歧途的爸爸,分别因为与配偶离异和争取子女的管养权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