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事务
基隆市109年公告土地现值及公告地价即将于109年1月1日公告,本市安乐及信义地政事务所为广纳民意,使地价调整更臻合理,分别订于10月28日及10月29日下午召开两场作业说明会,欢迎民众踊跃参加。 基隆市政府地政处表示,召开本说明会之目的,系将地政机关针对地价调查、地价估计及最近一期地价动态情形,透过公开说明会的方式与民众进行双向沟通,使地价调整作业公开化、透明化,并使地价评议结果更客观、合理。欢迎土地所有权人及关心地价之民众、机关及业界踊跃参加说明会,借此机会广纳各界意见,作为本市地价业务改进之参考
【记者蔡湘翊报导】新庄地政事务所九月十八日起至九月卅日止,举办“地政来了!之~地籍异动即时通”宣导短片有奖征答活动,民众至新庄地政事务所网站的影音频道观赏活动影片,并回答问题,前卅名全部答对者,每人能获得一组十二色组装木头彩色笔。本活动宗旨在于以短片宣导民众防范不动产诈骗、同时告知民众地籍异动即时通服务。 地政所登记课课长章宗慧说,过去曾有民众到地政所反应,发现自己的房子被过户,而且不是本人亲自办理,为了防范不动产诈骗案件以及宣导地籍异动即时通服务,由所内的数位同仁共同拍摄短片,透过主角闲话家常的情境,在对话中结合时事和申请服务的好处,希望民众能了解服务内容,注意地籍安全
今天有位小律师陪老板大律师到地政事务所去办登记业务,被地政人员质疑,奇怪,律师不是土地代书(地政士),可以代办登记业务吗?小律师虽然当下有点心慌,但是老板大律师气定神闲,表示当然可以! 律师依照律师法第20条第1项规定:“律师受当事人之委托或法院之指定,得办理法律事务。”,可以看出所有法律事务,都是律师可以承办的业务,就如同医师可以处理一切医疗业务一样,并且在同条第2项更明示:“律师得办理商标、专利、工商登记、土地登记及其他依法得代理之事务。”,以避免有政府机关找律师的麻烦
基隆市110年公告土地现值将于110年1月1日公告,基隆市地政事务所为使民众更了解公部门公告土地现值作业情形,并对地价订定有充份表达意见的机会,订于109年9月23日(三)下午2时于财政部北区国税局信义稽征所1楼会议室(地址:基隆市信义区信二路176号1楼)召开110年公告土地现值作业说明会,欢迎民众踊跃参加。 召开本说明会之目的希望借由双向沟通的机会,聆听民众心声及需求,使地价订定公开透明,进而让税额负担更臻公平合理。会中将就本市辖区内之都市开发计划以及重大公共建设等,对地价区段划分及地价影响情形作说明,若民众对于地价有任何疑虑或建议,可在会中提出或以书面载明具体事由,会后将汇整各界意见作成报告,提送“基隆市地价及标准地价评议委员会”作为评议之参考,亦可利用邮寄(邮寄地址:基隆市信义区信二路176号4楼地价课)、电话(02)2423-5600分机311、316、电子邮件信箱landshyi03@sinyi-land.gov.tw或传真(02)24212644,传达宝贵意见
【新北市讯】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务所为提升服务品质,自本(111)年6月15日起至7月19日止举办办公环境暨服务品质满意度问卷调查活动,现场完成问卷调查的民众即可获得实用小礼品1份,欢迎到所洽公民众踊跃填写问卷。 中和地政陈素霞主任表示,该所以“we CARE your NEED”为其服务策略,透过多元管道搜集民众建议,致力于提升洽公环境、服务人员的服务礼貌与专业性。本次问卷系为了解民众对于该所环境、各项地政服务及便民措施之满意程度,并将依据调查结果作为精进服务内容的参考,同时也可借由宝贵建议发想创新服务措施,欢迎洽公民众给予具体建议
【记者蔡湘翊报导】新庄地政事务所九月十八日起至九月卅日止,举办“地政来了!之~地籍异动即时通”宣导短片有奖征答活动,民众至新庄地政事务所网站的影音频道观赏活动影片,并回答问题,前卅名全部答对者,每人能获得一组十二色组装木头彩色笔。本活动宗旨在于以短片宣导民众防范不动产诈骗、同时告知民众地籍异动即时通服务。 地政所登记课课长章宗慧说,过去曾有民众到地政所反应,发现自己的房子被过户,而且不是本人亲自办理,为了防范不动产诈骗案件以及宣导地籍异动即时通服务,由所内的数位同仁共同拍摄短片,透过主角闲话家常的情境,在对话中结合时事和申请服务的好处,希望民众能了解服务内容,注意地籍安全
被抢先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同共有),遗嘱还有效吗? 家中老父甲有3个小孩乙、丙、丁,因甲较为疼爱乙,而且丙、丁都不孝顺,甲于是委托律师帮自己立了一份“代笔遗嘱”,将名下不动产指定由乙继承,并将遗嘱正本交由乙收执。 但甲过世之后,丙、丁竟然在丧事办完不久后,直接到地政事务所办理不动产的继承登记,当甲发现此事后,父亲遗留的不动产已经被登记成甲、乙、丙三个人公同共有了,那手中的父亲遗产还有用吗? 在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形下,继承人对于遗产是处于“公同共有”的关系。如果有留下遗嘱,地政事务所人员为形式审查,若该份遗嘱具备法定应记载事项,经地政事务所认定为有效遗嘱者,即可依遗嘱内容为登记,推翻原本公同共有的登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