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204435
主旨:检送修正“大专校院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主旨:检送修正“大专校院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及“大专校院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学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各1份,详如说明,请查照。 一、依据本部111年9月6日台教高(三)字第1112203706号函(谅达)及111年10月7日台教高(三)字第1112204435号函(谅达)续办。 二、配合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111年10月24日公布同年11月7日起放宽之防疫政策,本部配合修正旨揭相关防疫指引规定,调整方向说明如下: (一)无论是否完成疫苗追加剂均采“0+7自主防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