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
全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是山西省今年城市治理工作的重点,日前,山西省颁布《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于6月1日施行。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制定《管理规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部署要求的需要,也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文明水平、推动绿色发展、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需要,同时还是总结山西生活垃圾管理实践、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需要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继承和弘扬本省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2019年末,浙江全省常住人口为5850万人,与2018年末常住人口5737万人相比,增加113万人。 其中,杭州市的常住人口总量为1036万人,与2018年末常住人口980.6万人相比,增加55.4万人,正式成为常住人口千万级别的“特大城市”。 2019年杭州常住人口增量达55.4万人 城镇化率达78.5% 截止2019年末,杭州市的常住人口总量为1036万,与2018年末常住人口总量980.6万相比,增量达55.4万
“单位、社区、家庭是社会细胞,单位和谐了、社区和谐了、家庭和谐了,我们整个社会自然而然就会和谐美好。”市司法局副调研员、机关党委书记王敏妍近期被评为市优秀党务工作者,对于本单位党建工作,对于社区群众、小区邻居,她都怀着一颗充满善意与正能量之心,要为社会和谐贡献自己的一份光与热。 1988年毕业至今,王敏妍一直从事司法业务工作
当今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和对新世纪人才的需求,使得各国把竞争的焦点放在教育改革上,在世界性基础教育改革的浪潮中,改革传统的技术教育,设置富有时代性的技术类课程,形成课程结构中学术性课程与技术(技能)课程的均衡性,使学生适应当代以技术进步为主导的社会发展的需要,成为众多国家教育改革的主流取向。 我国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是与九年义务教育中的信息技术教育和劳动技术教育相衔接,以提高学生的技术素养为主旨,以设计学习、操作学习为主要特征为基础性教育课程,普通高中课程结构中,技术是一个基础性的学习领域,包括了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门学科。 通用技术课程是一门新的技术课程
全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是山西省今年城市治理工作的重点,日前,山西省颁布《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于6月1日施行。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制定《管理规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部署要求的需要,也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文明水平、推动绿色发展、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需要,同时还是总结山西生活垃圾管理实践、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需要
东胜因辽代曾设东胜州而得。其中“胜”含有决胜、取胜之义,东胜即表示在原之东的意思。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到如今,东胜经历了撤县设市,撤市设区几个重要的历史变迁,历史上的东胜,曾是鄂尔多斯地区政治文化的中心,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这里的城区建设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1个“小目标”、8项任务清单、3方面保障措施……日前,国办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提速和深化“最后一公里”政务公开工作。 这份专项文件聚焦基层政务公开多个领域的实际问题,从监督导向逐步向服务导向转变。多项要求直指工作中的痛点难点,且更具可操作性
2010年11月20日,福建省“诚信教育进校园活动先进单位”表彰大会在福州凤凰假日大酒店隆重召开。原副省长、省诚信促进会会长潘心城,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强,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党组成员郭绍生,省社科联党组书记、副主席、省诚信促进会顾问陈必滔,省政协文教卫体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王敏,省民盟原副主任、省诚信促进会顾问刘以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施祖美,省诚信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张学梅、林德冠、林景华等省诚信促进会领导出席了表彰大会,全省各设区市、县(区)诚信促进会的会长、秘书长以及获得“诚信教育进校园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学校代表、学生代表和新闻媒体等150多人参加了会议。本会秘书长王文国应邀出席会议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规划局: 由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福建省工程建设科学技术标准化协会共同编制的《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经审查,并报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同意,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13-62-2014,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4、4.1.6、4.1.11、4.2.1、4.2.2、4.2.3、4.2.5、4.3.2、4.3.3、4.3.4、4.3.5、4.4.2、4.4.3、4.4.4、4.4.5、6.0.2、6.0.6、6.0.7、7.0.3、8.0.12、9.0.9等2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闽建科〔2014〕30号批准发布文和原《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DBJ13-62-2004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