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
近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印发了《关于2019年度信息报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省供销社办公室、宁波市供销社办公室、杭州市供销社办公室、台州市供销社、嘉兴市供销社、温州市供销社、湖州市供销社、金华市供销社、绍兴市上虞区供销社、杭州市萧山区供销社、余姚市供销社、平湖市供销社等12家单位被评为“2019年度信息报送工作先进单位”,其中省供销社办公室列省(区、市)供销社办公室第1名,宁波市供销社办公室列副省级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供销社办公室第2名,台州市供销社列设区市供销社第2名,绍兴市上虞区供销社列县(市、区)供销社第1名;全省供销社系统15人被评为“2019年度信息报送工作先进个人”。我省先进单位数和先进个人数均列全系统第一。
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公布结核病麻风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告(苏卫办疾控〔2023〕4号)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江苏建设实施方案》《江苏省“十四五”结核病防治规划》等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规范结核病、麻风病的临床诊断治疗服务,有效实施国家相关诊治减免费政策,更好地服务于结核病、麻风病患者,我委对2020年4月公布的结核病麻风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进行调整,并公布调整后的全省83所结核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13所麻风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详见附件)。希望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推进全省结核病、麻风病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经营医疗器械(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所需要的证件。定义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必须持有的证件,由当地药监局审核颁发。开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医疗器械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单工伤保险代办,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单工伤保险代办,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为持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引领我省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我省实现工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我厅组织开展了第五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经企业申报、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初审推荐、专家评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公示,确定了第五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其中绿色工厂113家、绿色供应链16个、绿色园区9个,现予以公布。 各设区市工信局要加强绿色制造名单与相关产业政策的衔接,发挥以点带面示范作用,引领本地区制造业绿色转型
记者从14日召开的浙江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增强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医疗服务能力,浙江决定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定点医院、后备医院建设。在杭州、宁波、温州3市建设省级定点医院,各市、县(市、区)至少确定1家后备医院和1家方舱医院建设场所。 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伴随疫情防控常态化,难免会出现散发病例甚至疫情小规模反弹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为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对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次修订全文4章36条。 发文字号国务院令第666号,1997年1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8号公布,2007年12月19日国务院第201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5月31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召开的全区企业上市(挂牌)“三大工程”启动会上获悉,为扩大社会融资规模、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我区将推进实施培育工程、上市攻坚工程、质量提升工程等企业上市(挂牌)“三大工程”,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形成多元化融资渠道,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据了解,今后三年,我区要在挖掘培育上下功夫,在上市(挂牌)上求突破,在提升质量上见实效,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的方式,加大挖掘、引导、培育和扶持力度,加快企业上市(挂牌)步伐,提升上市(挂牌)企业质量,做大资本市场规模,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提升运用资本市场能力和水平,弥补我区资本市场发展短板,助推产业升级转型。 力争到2020年底,全区境内外上市企业超过50家,重点拟上市企业超过50家;实现“新三板”挂牌企业大幅增长、全覆盖,2020年挂牌企业超过120家,全区设区市全覆盖,“新三板”挂牌重点后备企业超过80家;实现挂牌托管企业有新突破,到2020年在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挂牌托管企业超过4000家,其中股份企业超过500家;实现直接融资上新水平,到2020年底全区直接融资累计超过5000亿元,直接融资比例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融资结构不断优化,股权与债权融资均衡发展
中新网南昌9月6日电 (袁汝晶)江西省财政厅6日发布消息,日前,《江西省民办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明确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或骗取、挤占、挪用资金的行为,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办法》中明确,民办教育发展资金扶持对象为民办高校(含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级中学。 其中:民办高校应符合在校生规模2000人以上、自有实训基地、无违法违规情况等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办学水平、年检结果等因素;民办中职及高中应符合民办中职在校生规模1200人以上、设区市本级和所辖县(区)民办学校年检工作合格、民办中职及高中学校无违法违规行为等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办学规模、办学行为、年检结果等因素
根据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第二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第三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除行使本法规定的职权外,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