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对《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中有关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和境外机构、个人购房的部分政策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87]第38号)执行。 二、取消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办理境内贷款、境外贷款、外汇借款结汇必须全部缴付注册资本金的要求。 三、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的企业除外)和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
山西叁陆零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工商总局商标局批准,为国内外 客户提供全方位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专门机构。 是山西地区最具实力的知识产权注册机构,为山西地区2000多家企业提供着优质的服务。公司的宗旨是:“客户第一,诚信服务”,公司经营理念是“诚信、专业、务实、创新” 我们都将为客户提供更加直接、快捷的专利、商标、版权、网络商标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2011年新认定的396件驰名商标,福建省共有24件商标获得认定,其中我市独占11件,分别占全国新认定总数的2.8%、占全省新认定总数的45.8%。 至此,我市经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总数已达64件,分别占全国驰名商标总数2.4%、全省驰名商标总数的35.4%,全市驰名商标总数继续位居全国地级市首位。 从获得认定的商标看,我市获得驰名商标的类别更加多样化
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高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充分发挥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工信部日前发布有关事项通知: 一、建立健全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按照国发[2010]27号文要求,成立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等部门参加的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际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企业兼并重组工作
“三证合”一后,厦门持新版营业执照能办哪些业务?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意味着企业注册登记无需再由工商、质检、税务三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只需领取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不过,你知道它适用于哪些领域和业务吗?我们来听听国家工商总局官方解读是怎么说的。 此次“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适用于依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除个体工商户以外所有市场主体,包括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均简称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具体是: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
依托中国第一、世界三大工业互联网平台之一的海尔卡奥斯工业互联网平台,一年一度的世界工业互联网产业大会将于9月20日-21日如期而至。我认为热火会胜出。两人对话如下:帕金斯:当我看到扬尼斯(阿德托昆博)的脸,邻居也变得欣慰了很多!被孤立其实是一种隐形的校园霸凌,可直接拎包入住
九山板栗是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九山镇的特产。九山镇板栗个大,口感好,没有药物残留和化肥残留,上海和北京的客户都过来收购。九山板栗获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重磅!十六部门联合发布《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 淘汰落后产能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为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工作推进机制,近日,工信部、发改委、环保部等十六部门联合发布《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 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以上即为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通过落实部门联动和地方责任,构建多标准、多部门、多渠道协同推进工作格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自2006年我局下发《关于对广告中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的通知》(工商广字[2006]156号)以来,广告中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题词和相片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是,近一个时期以来,个别不良厂家和商家利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形象作商业促销宣传,有的在产品包装上使用领导人形象,有的使用特型演员以领导人形象为产品和服务代言,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为了进一步规范产品包装广告和企业促销宣传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禁止在商品及其包装物上使用和出现党和国家领导人(包括已离职或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形象、题词,以及任何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的表现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和《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将于201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开展2012年度联合年检和接收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12年度报告的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凡于2012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参加2012年度联合年检,参检企业应于2013年3月1日起通过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站(www.LHNJ.gov.cn)申报联合年检(工商年检除外),并于6月30日前向市商务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统计局提交联合年检报告书。各部门具体要求和集中受理时间详见联合年检网站年检须知(外汇年检请参见外汇年检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