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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和《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将于201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开展2012年度联合年检和接收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12年度报告的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凡于2012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参加2012年度联合年检,参检企业应于2013年3月1日起通过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站(www.LHNJ.gov.cn)申报联合年检(工商年检除外),并于6月30日前向市商务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统计局提交联合年检报告书。各部门具体要求和集中受理时间详见联合年检网站年检须知(外汇年检请参见外汇年检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