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9006426
一、依据国立清华大学111年9月2日清师培字第1119006
一、依据国立清华大学111年9月2日清师培字第1119006426号函办理。二、旨揭研习于111年9月7日(星期三)、9月14日(星期三)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及10月22日(星期六)上午9时至下午4时10分假国立清华大学南大校区行政大楼五楼第三会议室办理。三、本案请学校鼓励有情绪行为障碍或自闭症个案之普通班教师、资源班教师或专辅教师参加,参与人员请本权责核予公(差)假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