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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ia
《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IAS 29) 生效日期 对自1990年1月1日或以后日期开始的期间生效。 目标 为使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货币进行报告的主体提供具体指引,使其提供有意义的财务信息。 以恶性通货膨胀经济货币作为功能货币的主体的财务报表,应按报告期末当天的计量单位表述
生效日期 对自1999年1月1日或以后日期开始的期间生效
生效日期 对自1999年1月1日或以后日期开始的期间生效。 因IFRS的改进(2012年5月)而作出的修订澄清,仅当资产和负债总额被定期提供给首席经营决策者、且与最近一期年度财务报表中的金额相比发生了重大变化时,才需予以单独披露,该修订于2013年1月1日生效,允许提前采用。 目标 规范中期财务报告的最基本内容,以及中期财务报告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