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
2018年3月3日至4月份期间,黎常发私自占有了贺某手机,在掌握了贺某手机开机密码、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后,通过贺某手机中的微信软件、财付通软件、支付宝软件分多次将贺某的资金转走。鼎湖区法院一审认定,黎常发盗走贺某资金14000元。肇庆中院二审重新认定,这一金额应为9000元
2019年自学考试00079《保险学原理》模拟试题(1 【导语】以下是为各位考生整理提供的《保险学原理》模拟,供考生朋友们参考学习! 1.主要用于支付保险赔款或给付保险金的是(C ) 2.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B )内,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 3.非人寿保险中,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A )不行使而自动消灭。 4.某人先后向甲、乙两保险公司善意重复投保,保险金额分别为4万元.6万元,损失5 万元,依顺序责任分摊方式,甲保险公司应赔付(C ) 5.保险事故发生后,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 C)承担
现行金融商品因发行机构或商品包装方式不同,导致因课税规定不同,使得投资者税负不一,不但扭曲金融机构或商品间资源配置,也连带影响金融市场发展及国际竞争力。为兼顾公平与效率目标,金融商品课税制度需兼具合理性、一致性及与国际接轨之特色,行政院赋税改革委员会已将“金融商品课税问题之检讨”列为研究议题,并委托中华公共财务协会黄耀辉教授针对投资型保险及期货商品课税议题进行研究。 财政部指出,在赋改会研究期间曾召开座谈会,邀集金融产业界、学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政府机关代表充分讨论,并于98年7月24日委员会议第七次会议取得以下几点共识: 1、投资收益阶段:以要保人为课税主体,依所得类别(按应税、免税或分离课税)分别征免所得税,投资收益的扣缴税款属于要保人的扣缴税款,保险公司不得用以扣抵保险公司的应纳税额
公司于分配股票股利或现金股利时,应以其负责人为扣费义务人,依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扣取补充保险费。 同一基准日分配之股利,为同一次给付,给付内容同时含有股票股利及现金股利者,扣费义务人应于拨付现金股利时,从中一并扣取当次给付所有应扣取之补充保险费。 无现金股利或现金股利不足以扣取时,扣费义务人应通知保险对象,由保险人于次年收取
本文摘要:案例1: 30岁的张先生,家住农村,靠打零工为生,收入不高,可经常有做保险的 人向他推销保险。他认为,买保险是有钱人家的事情,与自己无关,况且买保险又要去 体检,每年交一次保险费,自己也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其实,低收入家庭更需要保险 的保障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被保险人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其支付给第三者的车辆贬值费及鉴定费的案件,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2010年6月2日,原告北京八方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所有的954路公交车,在被告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其中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为20万元,保险期间自2010年6月27日零时起至2011年6月26日二十四时止。 2010年7月9日,原告允许的驾驶员杨某驾驶被保险车辆在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北向南方向京温服装城路口时,与第三者张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追尾交通事故,造成小轿车受损
对象办理有关本保险事宜。 投保单位应于保险对象合于投保条件之日起三日内,向保险人办理投保; 并于退保原因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保险人办理退保。 被保险人区分为下列六类: 一、第一类: (一)政府机关、公私立学校之专任有给人员或公职人员
为确保_______号《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小编费、诉讼费等)
1、保险合同主体变更的定义。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指保险人及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变更。 2、保险人的变更
第十八条及第二十三条规定之保险费,依下列规定,按月缴纳: 一、第一类被保险人应自付之保险费,由投保单位负责扣、收缴,并须于次月底前,连同投保单位应负担部分,一并向保险人缴纳。 二、第二类、第三类及第六类被保险人应自付之保险费,按月向其投保单位缴纳,投保单位应于次月底前,负责汇缴保险人。 三、第五类被保险人之保险费,由应补助保险费之中央社政主管机关,于当月五日前拨付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