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
留言内容 1.在异地缴纳住房公积金在临汾全域能否异地公积金贷款?如果可以有什么条件要求? 2.在异地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商品房,如果在临汾想使用公积金贷款算首套还是第二套? 3.临汾有哪些小区支持公积金贷款? 回复内容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一、贷款人需携带的基本要件的内容,需提供的基本资料如下:1.借款人及配偶需提供身份证。2.借款人及配偶月工资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不需提供工资收入证明;若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近三个月工资单(银行流水)3.人民银行出具借款人及配偶最近一个月的个人征信报告; 4.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除外)。 (1)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2)单身的,提供离婚证明或单身证明; 5.借款人的还款卡号,原则上为本人的工资卡 6.若借款人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异地缴存证明和缴存明细
无锡市审计局2020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4509.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249.13万元,减少5.2%。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4477.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477.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1.13万元,减少5.9%
为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进一步落实巡察整改问题,更好地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2月3日上午,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罗源管理部再一次前往罗源县百乐建材有限公司走访座谈。 座谈会上,工作人员传达了市委巡察组巡察意见及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整改措施要求,深入宣讲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义务、缴存好处、贷款政策、开户流程等政策,并结合目前百乐建材有限公司经营困难的现实情况及职工购房贷款的现实需要,提出了可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方案,该公司了解政策规定后表示将按照要求积极配合落实。 2月6日,罗源县百乐建材有限公司于罗源工行开户
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必要措施,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有利于发展信用经济、建设统一市场、促进公平竞争、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为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清理各类保证金。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
本文摘要:众所周知,养老金是社会保障的重要一环,堪称所有退休职工的权益所在。物价不会下跌,那养老金不会会下跌呢?从2019年起,企业卸任人员养老金还不会下跌吗?沃保小编统合了2019年琼中市养老金调整的最新消息,下面为您一一入围。 众所周知,养老金是社会保障的重要一环,堪称所有退休职工的权益所在
6月3日下午,武昌分中心举办缴存单位公积金业务培训会,主要对单位网上业务和疫情期间发布的公积金政策进行了宣传。近期新开户的20家缴存单位经办人员应邀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会上,武昌分中心归集科和业务部工作人员分别对单位网上业务操作流程、常见问题报错,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进行了讲解,特别对《关于阶段性降低中小微企业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的通知》及《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进行了细致深入的解读
为关心关爱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将相关支持政策落到实处, 6月9日下午,铁路分中心组织人员来到同济天佑医院,为战斗在防疫一线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宣讲政策,将”暖心”政策送上门。 宣讲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政策解读、互动答疑等形式,宣传了疫情以来针对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制定的贷款、缴存和提取等阶段性倾斜政策。重点对医护人员关注的首套房认定、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偿还能力认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答,同时推送、讲解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相关功能,呼吁大家积极使用公众号,最大程度地享受公积金政策带来的便利
公积金贷款购二套房最低首付降低至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本通知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根据新的贷款利率执行;2022年10月1日(含)后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新的贷款利率执行
摘要: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2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2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合肥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合肥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即2060元,调整后月最低缴存额为206元,较之前增加40元;市辖四县一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即1870元,调整后月最低缴存额为188元,较之前增加44元。 请各缴存单位在2023年3月1日前通过单位网厅或归集受托银行柜面完成2023年1-2月份公积金汇缴工作,及时调整职工月最低缴存基数。咨询电话:0551-12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