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件
创业者可以申请政府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低保户补贴4000元。那么如果创业者向有关部门具体申请,又要实施哪些步骤呢? 1.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要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申领补贴的人员,免费为其提供《沈阳市自主创业者创业补贴资金申领表》,经本人填写后,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街道或乡镇相关人员,组成三人以上现场考评小组,到其创办的企业进行现场考核,确认情况属实后,并留存相关要件的复印件,为其办理创业补贴审批手续
2012年6月,张某因急需资金向万某借款9百万元,双方没有写借据。万某于2012年6月份分两笔向张某提供的银行账户通过转账方式汇入9百万元。2016年12月,万某要求张某偿还9百万元,遭到张某拒绝
现行《商标法》自1983年实施以来,分别于1993年、2001年、2013年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2019年又作了个别条文的修改,4次修改就法律制度的设立而言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任何一部法律即使再完备,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法律条文过于原则、抽象甚至含糊的情形,由此给行政执法人员适用法律造成很大的困难,不同程度地影响了行政执法效果。2013年修法时提出了“容易导致混淆”“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等法律规定,前者是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重要前提,后者是实施从重处罚的重要依据,但一直以来对如何适用上述条款没有相应的解释和指导意见,如何准确理解和把握一直困扰着基层执法人员。关于“容易导致混淆”的判断,《标准》明确了两种混淆的情形,提出了判断混淆时应考虑的六种因素
首先,电子合同的成立并不等于电子合同的生效,电子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我国《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亦可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那么,如果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订立的电子合同是否有效力呢?有人从保护无过错方当事人利益的角度考虑,认为应将使用电子合同的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视为有行为能力人
某大学附近的甲旅社有四间客房需要整修,以迎接2002年3月15日开始的博士生入学考试的住店要求。2002年2月10日,甲旅社与个体装修工乙达成协议,由甲旅社供料,乙负责在2002年2月11日至2002年2月25日期间将房屋内门窗、地板整修合格,包工工酬为2000元。2002年2月25日,甲旅社进行验收时发现门窗、地板严重不合格,无法对外营业:甲旅社末向乙支付其工酬
本文摘要:2月1日消息,2015年12月15日神华煤制烯烃升级样板项目土地预审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全案。作为国家发改委核准的选址意见、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三大前提要件中,选址意见于2015年7月10日已取得自治区建设厅国家发改委,土地预审12月30日取得国土资源部审核,环境影响评价预计2016年3月份已完成。 预计,项目可报国家发改委核准
一、 国家教育研究院(以下简称国教院)基于办理储训、研习训练、研讨会及研究等之目的搜集本人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身份证字号、性别、身份、生日、机关学校、职务别、职务、地址、E-mail、电话(机关学校与自家)及移动电话等项目,在我国境内使用。 二、 对于本人自即日起至储训、研习训练、研讨会及研究等相关程序作业时间内的个人资料使用,国教院应依个人资料保护法、相关法令及国教院相关法规于各项业务范围内进行处理及利用。 三、 本人的个人资料于储训、研习训练、研讨会及研究等相关程序作业结束后继续储存于国教院,除应本人之申请、 国教院行政管理或依法执行事项、或符合法律所规定要件之情形外,国教院不得提供及利用本人之个人资料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这一危害结果的出现意味着构成要件的齐备,即犯罪的既遂,“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就是侵犯商业秘密既遂的标志。如果认为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并非以既遂为模式而是以犯罪成立为模式,那么,“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这一危害结果的出现仅仅意味着犯罪的成立,如果没有出现这种法定的危害结果,则不成立犯罪。“因为既然犯罪结果是构成要件,那么,未发生危害结果的行为就不符合犯罪构成,而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唯一依据,不符合犯罪构成的行为既不能成立既遂犯,也不能成立未遂犯
2023年2月14日上午,会计系在线上举办会计本科培养方案专家论证与学科发展讨论会。 参加会议的专家有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教育部高等学校会计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马永强教授,武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教育部高等学校会计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李青原教授,北京科技大学教授、教育部高等学校会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杨棉之教授,北京物资学院会计学院院长张军教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中会计与财务管理教师团队的主要成员——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郑建明教授。 研讨会由经管学院院长司伟教授致欢迎词,并对学院培养方案的通专比例、平台类大课和研究生小课进行了介绍
PCT为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专利合作协定)的简写,从名称上可以看出,专利合作条约是专利领域的一项国际合作条约。自采用巴黎公约以来,它被认为是该领域进行国际合作最具有意义的进步标志。但是,它主要涉及专利申请的提 日本专利包括发明(称作特许)、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