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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选对象:生命科学学院二、三年级本科生,各年级各班最多推荐1人,共10人。 2.奖励期限及奖励方式:每学年分两次发放,评定后发放50%,其余50%在6个月后发放。 2.来自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省/自治区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3.除国家级奖学金及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外,此前未获得过任何其他形式的奖学金/助学金(即未受到过社会类奖助学金资助); 4.此前未接受过任何形式的社会资助(不包括晨曦奖学金); 5.最终获评同学必须参加学院或学校的勤工助学工作,按照助学计划要求完成不少于20个小时的勤工助学工作; 6.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积极向上,学习成绩良好,学年不及格课目不超过1门,综合测评在年级(班级或专业)不低于70%; 7.学年结束时自觉按要求完成个人本年度成长总结撰写
行政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有关信息公开规章、文件精神,特别是关于加强和规范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新要求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浙江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浙大发〔2011〕15号)规定,现就行政各部门和直属各单位报送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加强和规范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工作等通知如下: 各单位在上报本单位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2014-2015学年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包括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 (二)本单位2014-2015学年主动公开学校信息的情况,包括主动***息的内容和类型;主动公开的重点领域;主动公开的途径和方式;主动***息的数量; (三)本单位2014-2015年学年执行重大制度意见征求与解读工作以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情况; (四)本单位2014-2015学年依申请***息情况、不予***息的情况、信息公开咨询情况; (五)本单位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本单位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七)本单位下一学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同时,应认真填写《浙江大学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具体统计指标的含义可参考《浙江大学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指标填报说明》(见附件2)。 统计信息公开情况、编制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学校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规章、文件要求,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职责的重要工作内容
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基层村(居、社区)委员会,政府部门、规模企业、小微企业、高等院校、公共服务单位,并选取部分政务服务大厅、医院、图书馆、档案馆等场所作为赠阅点。 《威海市人民政府公报》由威海市人民政府主管主办,是市政府发布政令、信息公开的法定载体。《威海市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全面、系统、准确地公布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间:2012年05月30日 访问次数:1646 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定于2012年7月3日-7月7日举办“2012年大学生夏令营”活动,本次活动旨在帮助大学生了解国内外生命科学前沿发展动态,增加对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的认识,有助于优秀本科生选读我院研究生进一步深造。 暑期夏令营拟招收学员50人,申请工作自即日开始,欢迎有意推免或报考本研究院的09级大学生参加。夏令营期间本研究院将为学员提供活动期间的食宿和往返路费(汽车、火车硬座)
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健全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我部印发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卫医管发〔2011〕33号)。为正确解读评审标准,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我部组织制定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以下简称《细则(2011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表彰协会先进,彰显榜样力量,充分发挥协会为会员服务、为行业发展服务、为政府支撑服务的作用,根据《浙江省互联网协会评奖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与要求,2022年度浙江省互联网协会评奖工作将于近期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满足《浙江省互联网协会评奖办法实施细则》评选标准均可参与申报,奖项设置包括: 机构类奖项:“科技创新奖”“优秀会员奖”2个奖项; 个人类奖项:“创新人物奖”“优秀联络员奖”2个奖项; 推荐报名:各单位在12月30日前向评委会推荐。其中“优秀会员奖”“优秀联络员奖”由协会秘书处推荐。 初选:由协会秘书处对申报人选进行初评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公开由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作的政府信息(由行政主管机关制作的市政府关于土地、外事等方面的政府信息,申请人直接向行政主管机关申请)。 1、每张申请表申请一条政府信息,尽量详细、明确地描述所需政府信息的特征,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等; 2、公民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作为申请的附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申请的附件; 3、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登录本栏目,下载、填写电子版申请表,连同附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4、通过信函提出申请
中国快递协会于2021年6月17号召开了快递业团体标准委员会成立大会,正式组建了快递业团体标准委员会及其秘书处。为了推动快递业团体标准建设,我会决定开展团体标准项目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没有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项目;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但法律法规允许制定严于上述标准的项目;未被纳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的项目
湖南普照信息材料有限公司切割机项目竞争谈判邀请公告(第三次) 湖南普照信息材料有限公司切割机采购安装及服务项目采用竞争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谈判。因疫情影响,会议将以视频形式召开。 1、竞争谈判人应具备《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规定的条件; 2、竞争谈判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良好,所用材料需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3、本项目接受切割机制造商或其针对本项目唯一品牌授权的代理商参与竞争谈判;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我校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如已经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通过课程成绩审核,各年级学分计算参考培养方案,详见附件;缴纳全部学费;且学习年限自正式取得学籍至今年已经达到或超过6年,无法获得学位;可以申请课程学习结业证明书。 1.请将申请邮件发至jiangong2019@126.com,邮件主题为“学号-姓名-申请单证工程硕士课程学习结业证明书”,邮件内容需要写明所修学分、是否缴清学费,并附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本批次截止申请时间为12月5日。 2.如15级及15级之前的研究生所欠学分为“开题报告”、“学术报告”、“工程前沿讲座”,请将此三份文件电子版附本人电子签名和导师电子签名(导师同意的微信、邮件截图亦可),作为邮件附件上传,学院工作人员审核后将补录成绩,其他要求与第一条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