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税
2019年7月1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公报发布公告,应墨西哥企业Quimir S.A. de C.V.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六偏磷酸钠(西班牙语:hexametafosfato de sodio)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2835.39.02。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4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无论个人或商业实体在爱尔兰从事商品进口(从欧盟以外的国家进口),均须缴纳进口税费。所有进口税费全部以货运价值,即到岸价格(CIF)计算。 爱尔兰关税税率基本在0%(如书籍)和17%(如威灵顿长筒靴)之间
据可靠消息,巴西已于1月16日发布公告称,其将对原产自中国台湾地区、韩国、泰国及乌克兰的汽车轮胎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4011.10.00,终裁时的税率高达240~2560美元/吨。 据《中国橡胶》了解,巴西于2012年7月宣布对上述地区的汽车轮胎启动反倾销调查,并从2014年1月开始对上述产品征收巨量的反倾销税,征税期限为5年。 经整理,巴西对中国台湾地区的所有出 据可靠消息,巴西已于1月16日发布公告称,其将对原产自中国台湾地区、韩国、泰国及乌克兰的汽车轮胎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4011.10.00,终裁时的税率高达240~2560美元/吨
近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PVC)的反倾销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继续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3年。 2014年9月28日,应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申请,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商务部裁定,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的倾销可能继续发生,原产于俄罗斯的进口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的倾销可能不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对中国大陆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
2002年6月20日,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年度第20号公告,决定自2001年8月16日起,对原产于英国、美国、荷兰、德国、韩国的进口二氯甲烷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自2001年8月16日起5年。 2007年8月14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63号公告,决定自2007年8月15日起,继续按照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2年第20号公告规定的产品范围和反倾销税率,对原产于英国、美国、荷兰、德国、韩国的进口二氯甲烷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2012年2月14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 5号公告,宣布上述反倾销措施将于2012年8月15日终止
2006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邻苯二酚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自2006年5月22日起,期限为5年。在征税期限届满之际,应国内相关企业的申请,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邻苯二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调查期间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邻苯二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俄罗斯经济发展部发布消息称,俄罗斯已经提请世贸组织成立仲裁小组,解决欧盟针对俄产冷轧钢征收反倾销税的问题。 俄经济发展部指出,“俄罗斯向世贸组织提请成立仲裁小组调查欧盟针对俄产冷轧钢征收反倾销税的问题。欧盟从2016年8月5日起针对俄产冷轧钢征收反倾销税
2016年7月13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31号公告,决定自2016年7月14日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土耳其的进口腈纶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5年。 2017年11月7日,应国内腈纶产业申请,商务部发布年度第71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腈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间复审。 本次复审调查产品范围为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腈纶
新华网布鲁塞尔7月27日电(记者闫磊 张正富)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德古赫特27日宣布,经过谈判,中国与欧盟就光伏贸易争端已达成“友好”解决方案。 德古赫特说,经过数周紧张谈判,欧盟很高兴取得一份令人满意的有关中国输欧光伏产品的价格协议。这对中欧双方来说都是“友好”的结果
本文摘要:中国化工机械网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24日裁决从中国进口的高压钢瓶给美国涉及产业造成了伤害,因此美国政府将之后对此类产品展开反倾销和反补贴(“双鼓吹”)调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确认,有“合理”的迹象指出,由于中国产高压钢瓶以高于公平价格在美国销售,并且获得了中国政府的补贴,给美国涉及产业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 此前,美国商务部已于5月31日开始可行性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