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税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9月16日消息,2020年9月15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拖车车轴(Axle for Trailers)启动反规避立案调查,审查涉案商品是否通过全散件组装或半散件组装[CKD (complete knock down)/SKD(semi knock down) ]进口到印度以规避反倾销税。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8716901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7年4月~2018年3月、2018年4月~2019年3月及倾销调查期
2021年2月5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印度财政部税收局未接受工部于2021年1月20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二氯甲烷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决定不延长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 2015年4月7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俄罗斯的二氯甲烷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6年5月31日,印度消费税和海关中央委员会(现为印度中央间接税和关税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上述国家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
2014年12月23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宣布停止对我定向聚酯纱线征收反倾销税。涉案税号为540246。 该案原审于2008年2月4日立案,涉案金额为442万美元
2022年12月30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954/QD-BCT号决议,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审查是否要调整现行反倾销税。本案涉及越南税号5402.33.00、5402.46.00和5402.47.00项下的产品。 调查机关联系方式: 2020年4月6日,越南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调查
本文摘要:澳大利亚对华铝型材公布反倾销期中审核 2014年3月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型材反倾销期中始断案公布最重要事实公告。根据该公告,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建议不改动原反倾销措施,这意味着本案受理方广西南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ALNAN ALUMINIUM CO. LTD.)将之后按照6.1%的反倾销税征税。 2013年11月12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型材展开反倾销期中审核立案调查
2019年2月14日,从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了解到,在2月1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出就中国卡客车轮胎损害案重新裁决给美国商务部的通知函后,仅隔一天,美国商务部即于2月13日发布了反倾销反补贴税令的草稿。 预期最快于2月15日,美国联邦公报就会正式刊载该反倾销反补贴税令。自刊载之日起,美国海关将开始对中国卡客车轮胎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
转口贸易又称中转贸易(intermediary trade)或再输出贸易(Re-Export Trade),是指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买卖,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通过第三国转手进行的贸易。这种贸易对中转国来说就是转口贸易。交易的货物可以由出口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不经过加工(改换包装、分类、挑选、整理等不作为加工论)再销往消费国;也可以不通过第三国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中转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交易
(01月21日)泰国对进口中国低碳盘条展开反倾销调查|天博综合体育官方app下载.. 本文摘要:(01月21日)泰国对进口中国低碳盘条进行反倾销调查加到时间:2015-01-21原文公开发表:2015-01-21人气:91月15日,泰国商务部开始对从中国进口的低碳盘条和其它合金低碳盘条(碳含量仅次于0.29%)进行反倾销调查,海关编码为7213和7227项。 (01月21日)泰国对进口中国低碳盘条进行反倾销调查加到时间:2015-01-21原文公开发表:2015-01-21人气:91月15日,泰国商务部开始对从中国进口的低碳盘条和其它合金低碳盘条(碳含量仅次于0.29%)进行反倾销调查,海关编码为7213和7227项。泰国NTS集团和暹罗钢铁公司指控,自中国进口的低碳盘条倾销幅度18.51%
(原标题:阿根廷对华钢管反倾销初裁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记者10日从商务部获悉,阿根廷生产部于2017年10月4日发布2017年764-E号决议,决定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钢管(外径小于等于406.4毫米,厚度小于等于12.7毫米,根据API 5L/ISO 3183或类似标准生产,用于石油或天然气输送,焊接或无缝,不锈钢除外,南共市税号:7304.19.00,7306.19.00)进行反倾销调查,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欧盟委员会8月31日发布公告说,欧盟决定在对华太阳能板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于9月3日到期后不再延长。 商务部网站消息,2018年4月26日,阿根廷生产部发布2018年第176号决议,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和巴西的木柄或塑料柄不锈钢餐具作出反倾销终裁,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48%的最终反倾销税,决议自公告发布日起生效,为期5年
2021年11月1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通知,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光缆(Optical Fibre Cable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普遍反倾销税率44%)。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为ex 8544 70 00(TARIC编码为8544 70 00 10)。此次涉案的产品为单模光缆,但单独安装于操作连接器的一端或两端的电缆和海底电缆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