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阿根廷对华钢管反倾销初裁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记者10日从商务部获悉,阿根廷生产部于2017年10月4日发布2017年764-E号决议,决定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钢管(外径小于等于406.4毫米,厚度小于等于12.7毫米,根据API 5L/ISO 3183或类似标准生产,用于石油或天然气输送,焊接或无缝,不锈钢除外,南共市税号:7304.19.00,7306.19.00)进行反倾销调查,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欧盟委员会8月31日发布公告说,欧盟决定在对华太阳能板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于9月3日到期后不再延长。

商务部网站消息,2018年4月26日,阿根廷生产部发布2018年第176号决议,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和巴西的木柄或塑料柄不锈钢餐具作出反倾销终裁,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48%的最终反倾销税,决议自公告发布日起生效,为期5年。

【证券之星编者按】商务部3日发布公告称,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18年3月2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