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检送国际医药品稽查协约组织人用药品原料药优良运销规范之中英对照文件1份,请转知所属会员,请查照。
一、本文件系参照国际医药品稽查协约组织(PIC/S)107年7月1日公布之原料药GDP指引(GUIDELINES ON THE PRINCIPLES OF GOOD DISTRIBUTION PRACTICE OF ACTIVE SUBSTANCES FOR MEDICINAL PRODUCTS FOR HUMAN USE)(PI 047-1)翻译修订,供原料药制造及贩卖业者执行GDP之参考。
三、依据药事法相关规定,西药业者实施GDP得分阶段实施,有关原料药制造及贩卖业者实施GDP之时程,本部将另行公告。
四、本署107年度委托社团法人中华民国学名药协会办理GDP辅导访查计划,相关业者如有辅导之需求,可迳向该协会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