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兴化市人民医院拟对下列设备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设备供应商积极报名。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数量要求为一本正本,副本三本;正副本内容应一致,如有矛盾以正本为准,使用文件袋密封,正面注明投标公司或投标人。
2.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同时装订成册提交。
院内招(议)标方式,原则上不低于三家,首次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不满三家的,进行第二次公示(3个工作日),二次公示结束潜在投标人仍不足三家的,其中有两家潜在投标人的转院内竞争性谈判,只有一家潜在投标人的转入单一来源院内议价采购。
报名地点:兴化市人民医院医学装备部(1号楼C320室)
地址:医院沟通办公室(门急诊综合楼一楼大厅)
地址:医院纪检办公室(行政区5号楼2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