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黄**(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队交安组长)
一、 开场即请酒后肇事被害者家属,现身说法酒后肇事的惨痛后果。讲师再以本身任职交通大队的酒后肇事处理经验,以彩色幻灯片,穿插数则血淋淋的实际案例,扣住全场的注意力,最后再以小型宣导品与学员问答互动,成功的宣导一场酒驾预防的法治教育。
二、酒后驾车之责任:(一)刑事责任:依刑法第185条之3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并科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致人于死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民事赔偿:包括医疗费用、丧葬费、精神慰抚金、亲属抚养费用、工作损失、看护费用、修车费用等等。(三)行政罚:处一万五千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罚锾,吊扣驾照一年;肇事伤人者,吊扣驾照二年;致人重伤或死亡者,吊销驾照,并不得再考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