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在校期间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甘肃省高职(专科)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确认表》
说明:《甘肃省高职(专科)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留存,一份报省教育厅;承诺内容需本人手工填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甘肃省高职(专科)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确认表》交学校,未按时交表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份 材料类型:原件
《甘肃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说明:《甘肃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可复印,学校、院系、专业、年级、班级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填写;承诺内容需本人手工填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2份 材料类型: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年修正)第三十八条 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三十三条 国家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育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