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提醒全校教研人员应于期限内完成学术伦理课程修习时数!
【重要公告】提醒全校教研人员应于期限内完成学术伦理课程修习时数!
各位主管、教师与研究人员 道启:
依据本校“教职员学术伦理教育课程实施要点”之规范:(详细说明如下)
(一)新进教师与其他新进人员应于到校第一年(依到校日期往后推算一年内,106年8月1日后进入本校属新进人员)完成六小时时数,第二年开始则比照一般教师修课规定办理。
(二)本校一般教研人员:106年8月1日起三年内之第三年(109年)11月底前修满两小时时数,往后每三年统计1次。
(本校教师弹性薪资实施办法第六条:本校专任教师符合下列各项条件者,得依其前一学年度教学、研究、服务表现,经弹性薪资审议小组依附表“教师年终绩效奖金发给作业细则”审议后,发给年终绩效奖金:一、于每年11月底前,修习学术伦理及性别平等教育课程完竣者。)
此项业务专责单位为本校“学术伦理中心”,有关学术伦理中心业务简介、学术伦理课程修课规定等相关资讯请参见单位网站:
为便于管理教研人员修课状况,本校已建置完成“学术伦理教育课程管理平台”,
有关本校举办之学术伦理教育课程之研习时数审核,已可直接为各位审核登录研习时数,各位教师、研究同仁无须再上传至平台审核。
校内教师可透过以下路径查询已审核通过之研习时数:
校内研究计划助理可透过以下路径查询已审核通过之研习时数:
本校学术伦理课程修课管道计有:
(一)本校教师发展中心举办之学术伦理研习课程(每学期约举办2场次)
(三)校外大专院校所举办之学术伦理相关课程。
以上相关规范若有疑义请洽:
学术伦理中心 陆自利老师,校内分机1627。
教师发展中心 黄坤堆 副主任,校内分机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