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了促进与国内外有关单位的合作研究,设立本开放基金,资助外单位研究人员与本实验室研究人员合作,

开展符合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2. 本开放基金优先支持具有重要学术或应用价值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3. 每年设立3~5项开放基金课题,支持强度为2~3万元/项。

放基金经费原则上限于在南开大学校内使用。如在课题启动18个月后仍有剩余经费,将由重点实验室收回。

5. 申请人须为非本重点实验室的研究人员,申请人须以本重点实验室室研究人员为合作者联合申请。

6. 本课题资助下完成的学术论文须标注“功能高分子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或“Open Funding

写的课题申请表的电子版和打印版各一份寄到我室。本实验室收到 申请书后,将通过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