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乡村振兴政策理论支撑,提高“三农”决策的科学化水平,自治区党委农办安排50万元经费用于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重大理论和政策问题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课题研究为政策性研究,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展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既要突出战略性、前瞻性和创新性,又要注重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力争将问题研究透彻,形成具有较高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课题均为本年度任务,根据研究内容每个课题安排经费5-8万元。
课题申请主体为自治区农业农村管理、科研、教学、技术推广单位或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在“三农”领域具有一定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由课题主持人牵头,成立不少于3人的课题研究小组,明确人员分工、计划进度,确保课题研究能够如期顺利完成。鼓励熟悉“三农”政策、理论水平较高、调查研究能力较强,近几年退休的老同志担任课题主持人,与相关单位联合开展研究。自治区党委农办根据课题申报情况组织评审,确定2019年自治区“三农”课题研究立项计划。研究经费由课题主持人负责,采取实名制管理,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务管理规定支付。
课题主持人要严格按时限要求,于2019年11月30日前向自治区党委农办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包括10000字左右的课题研究报告和3000字左右的决策参考报告。研究成果的著作权归自治区党委农办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和其他权利。自治区党委农办组织开展课题研究结题验收,验收结论将作为主持人今后申请课题的重要参考。
课题申请人请从新疆现代农牧业科技与人才网(网址:[URL])下载《自治区“三农”课题研究申请书》,按要求填写后,纸质材料一式3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档,于2019年5月10日前报送自治区党委农办。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课题主持人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题的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项目成果等为基础申请本年度课题,申报课题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今后申请自治区“三农” 课题研究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