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日期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星期二)止,
符合申请条件之本系学生,请于公告期限内向本系提出申请。
本系退休教授陈兆秀女士毕生献身教育,励学育才、孜孜不倦,民国79年获颁教育部优良教师奖,陈教授为鼓励本系家境清寒、品学兼优之学生,特倡议以其部分奖金(7万元)设置奖助学基金,本系多位老师亦乐见其成,共相捐输,遂有本奖学金之设立。
贰 名额及奖助金额:
名额及金额视该项奖学金定期存款利率及孳息所得情况作适当之调整。
本校语文教育学系二年级以上同学,前一学年学业成绩总平均85分以上,德育成绩列为甲等,体育成绩75分以上者。
每一学年度开学后1个月内提出申请。(申请日期每学年另行公布)
符合申请条件之本系学生,请于公告期限内填写表格,向本系系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缴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书1份。(向本系办公室索取)
四、未领取其他奖学金之证明。(请学务处课外活动组签注盖章)
五、以家境清寒者为优先,请检具家境清寒证明。(由导师或村里长证明)
陆 本办法经系务会议核定通过后,于87学年度起实施,修订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