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推动版权高质量发展,我局开展了2022年上海版权优势单位和园区(基地)评审认定工作。通过单位、园区(基地)自愿申报、区相关部门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以下10家单位、园区(基地)为2022年上海版权优势单位和园区(基地),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2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市版权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