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鹤山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公示(第三批)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广东省鹤山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确定莫超雨等5名同志为广东省鹤山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人员(第三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受理单位: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广东省鹤山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第三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