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广东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对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指挥中心大楼建设工程(边坡工程)拟临时使用林地及其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使用真实姓名或单位、组织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座机或手机号码),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邮件寄出日期或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提出,其中单位或组织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或组织公章。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用地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逾期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