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8.14 工业区职业安全卫生促进计划“卷夹危害预防管理实务教育训练”
“工业区职业安全卫生促进计划--卷夹危害预防管理实务教育训练”
2.本课程将发予“职业安全卫生人员/安全卫生业务主管”在职教育训练3小时回训时数证明。
(职业安全卫生教育训练规**国105年9月22日增订第17-1条,规定职业安全卫生业务主管每二年至少接受六小时安全卫生在职教育训练,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每二年至少接受十二小时安全卫生在职教育训练)。
※ 课程免费,会后敬备餐盒,请会员厂踊跃报名参加,详细资讯请参阅附件活动DM,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