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屏东县满州乡境内编号第2431号水源涵养保安林编入区域明细表(表1)、检订前后区域明细表(表2)暨检订后建议采用造林树种明细表(表3)。
依据:森林法第22条及第29条第2项、保安林经营准则第3条第2项、第4条第4项、保安林施业方法及本会林务局屏东林区管理处检订结果。
一、附表1所列区域,符合森林法第22条第2款“为涵养水源、保护水库所必要者。”规定,应编为保安林。
二、附表2所列区域,系为保护射麻里一带之饮水及灌溉用之水源,仍有继续存置为水源涵养保安林之必要。
屏东县满州乡境内编号第2431号水源涵养保安林检订结果公告 pdf 档案大小:2446KB 下载次数: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