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在110年4月15日该契约交易时段结束将调高晶豪科期保证金】

台湾期货交易所于110年4月15日调高晶豪科期货契约(IIF)所有月份保证金适用比例为现行所属级距适用比例之1.5倍。

本次调高系晶豪科(股票代号:3006)经证交所于110年4月13日公布为处置有价证券(处置期间为110年4月14日至110年4月27日),期交所依规定调高晶豪科期货契约(IIF)所有月份保证金适用比例,自110年4月15日(证券市场处置生效日次一营业日)该契约交易时段结束后起实施,并于证券市场处置期间结束后,于110年4月27日该契约交易时段结束后恢复为调整前之保证金,参照证券市场处置措施,调整期间如遇休市、有价证券停止买卖、全日暂停交易,则恢复日顺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