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运城市气象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运城市气象局办公室,电话:0359-2282372。

2020年,运城市气象局按照《条例》精神,进一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气象局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运城市气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下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为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020年,运城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机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灾害天气的频繁发生,与社会公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和深入,方式方法还不够创新。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各项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认真分析研究社会各界和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手段抓紧抓好。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建设,设立专人专岗培养专门人才,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运城市气象防灾减灾、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幸福生活作出气象贡献。三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创新发展,强化信息公开在权威发布、政令传递等方面的法定地位,加强对刊载内容的审核,确保刊载内容权威、规范、准确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提高信息的时效性使气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同时要抓好对内和对外公开,让信息公开更有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