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取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公开时限。以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名义发布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办事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办公室,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和工作协调机构。

节假日除外)

依申请公开事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执行。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机关纪委举报、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自治区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