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自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省公安厅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之下,在洮南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民众关心的公安工作,例如交管信息、公安服务信息、安全隐患等相关工作进行相关的信息公开。严格进行统一的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流程 、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一)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洮南市公安局在局党委的统一指挥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各所、队负责人的配合下,把政务公开工作放在局年度重点工作中,紧紧围绕公安政务公开,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管理,将责任落实。

(二)着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洮南市公安局着力推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紧紧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内容进行逐步公开。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解读。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吉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并认真学习了我市《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等相关文件,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培训,定期交流政务公开工作的心得和体会,做到思想统一、有的放矢,全面提高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

存在问题: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思想需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的加强。

改进措施:我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抓实抓细,不但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成效。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强化领导,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以及觉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