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技术市场协会《信息化工程与技术服务能力 要求》《信息化工程与技术服务能力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经中国技术市场协会科技评价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价委员会)评审,安徽超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名单见附件1)通过信息化工程与技术服务能力评价。

根据中国技术市场协会《企业研发管理体系 要求》《企业研发能力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经中国技术市场协会科技评价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价委员会)评审,河南中裕广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名单见附件2)通过企业研发能力评价。

现将通过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在公示截止日期之前,凡对通过单位有异议的,均可以书面形式(个人须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向评价委员会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