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防科工局《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局技函[2017]128号)要求,现开展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申报工作,申报条件如下:
1.在2016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3.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相同专利权人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由于本次申报时间紧迫,请申报教师抓紧时间准备相关材料,并于4月21日前报送至科研院(逸夫楼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