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安徽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0〕5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申报。我校申报人员请于12月6日前将材料报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1.请各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申报推荐的人选必须具备《“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七条各项条件:
接教育厅通知,
2007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推荐工作现在开始,教育厅分配我校一名推荐指标,请各有关学院预推荐1名申请人,于2007年4月13日上午11:30以前将推荐人材料报送科研处科技管理科,具体申报条件请参看教育厅通知,请各学院抓紧时间组织推荐。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校每校可申报2项;其他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每校限报1项。
现将教育部《关于2010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0〕39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高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本科高校每校可申报2项;其他本科高校每校限报1项。
1.请各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申报推荐的入选必须具备《“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七条各项条件:
(2)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4)在国内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6)在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各高校要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坚持人才、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衔接,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基地)倾斜。
3.各校应在推荐2010年新世纪优秀人才的同时提供2009年入选人员配套经费的落实证明。
4.本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采取网上申报,关于网上申报的具体事项,请登录教育部科技司网站[URL]。有关电子表格可在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请各校于12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9份报送省教育厅科研处(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EXCEL兼容格式电子文件)。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后,按照教育部下达的限额上报。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和《关于2007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07]64号)精神,现将我省组织申报2007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行限额申报制度。按照教育部下达我省申报计划数量,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厅制定了《河南省申报“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名额分配表》,有关高校应以学校为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数量、以公文形式统一推荐申报。
1.申请者须符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②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④在国内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⑤应具有博士学位;⑥在申报当年1月1日,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申请者所在学校必须承诺匹配所要求的资助经费。
4.各单位要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坚持人才、平台和项目的有机衔接,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倾斜。
1.申请者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一式5份,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申请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码。
2.各单位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1份,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电子文件(EXCEL2000兼容格式)。
3.申报截至日期:2007年4月14日,逾期、超额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4.有关高校应在推荐2007年新世纪优秀人才的同时提供2006年度入选人员配套经费的落实证明。
5.资助人选经教育部确定后,教育部将择优选派部分入选者赴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从事合作研究。
6.本通知附件2—5及有关“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电子表格,可在教育部科技司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网址:[URL]。
现将教育部《关于2009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09〕22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高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申报材料电子版本和纸质材料一式8份。**
4.本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采取网上申报,关于网上申报的具体事项,请登录教育部科技司网站[URL]。有关电子表格可在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请各校于2009年9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7份报送省教育厅科技处,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电子文件(EXCEL2000兼容格式)。省教育厅经组织专家评审后,按照教育部下达的限额上报。
注:1、我校申报截止时间2009年9月3日**
(6)截至2009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