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海南省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若干规定》等要求,我局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海南省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根据市纪委《关于印发《海口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纪〔2022〕156 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廉洁性评估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所提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馈,属单位意见建议的,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属个人意见建议的,请属个人真实姓名、个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一)信函: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四街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栋南楼6017室;

附件:1.关于贯彻落实海南省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