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欢迎符合资格侨生,至“奖学金申请系统”完成填写并打印出申请表。

1、106学年度上、下学期学业成绩平均皆达75分以上。

2、106学年度上、下学期操行成绩皆达80分以上者。

3、未领取侨委会“107年度学行优良侨生奖学金”者。

三、请将打印出之申请表,并同上下学期中文成绩单(正本、影本各一份)、上下学期操行成绩单,于108年2月27日(三)前,缴回国际交流中心,逾时不受理。

四、奖学金项目请参考“侨务委员会108年度受理捐赠侨生奖助学金_奖项一览表”,国际交流中心受理后,将依照学业与操行成绩排序后,由侨务委员会核定奖学金得主。

============欢迎踊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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