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播报] 警惕!事发寻乌,微信发布招聘广告反被骗!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微信网络技术骗取他人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王某龙在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从轻、从宽处罚。遂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龙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