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声请支付命令状(以单张支票对多数债务人声请者)
书状名称 民事声请支付命令状(以单张支票对多数债务人声请者)
使用说明 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请求法院对债务人发支付命令,请债务人履行债务。
债权人对于债务人请求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例如:100万元)、代替物(例如:米一斤)或有价证券(例如:台积电股票一张)时,得请求法院核发的一种文书。例如:甲向乙买一支2万元的手机,乙已经把手机交给甲,可是甲迟迟没有付钱,乙就可以检附甲、乙间的买卖契约为证据,向法院声请核发支付命令,如果甲收到支付命令后20日内声明异议,支付命令就自动失效,乙原来支付命令的声请就视为起诉或声请调解。如果甲没有在上述期间内声明异议,乙就可以根据支付命令对甲的财产声请强制执行。但如果支付命令无法于核发后三个月内送达债务人,就失其效力。(来源:司法院)
法院提供的声请状范本是为了给民众方便才分那么多种类,如果不知道自己属于哪种,可以选择“通用”版本。
支付命令属于非讼事件,是债权人能避免直接打官司又能拿回对方所欠之债务的简便方式。
债务人收到支付命令后,提出异议就视同起诉或声请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