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宁陕县2022年度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陕政土批〔2022〕793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法规,县政府决定依法征收宁陕县城关镇华严村集体土地0.1722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宁陕县城关镇华严村窑湾组。四至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耕地57910元/亩(含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实行货币补偿,即安置补助费全额发给被征地人。

四、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积极配合征收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对未主动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经确认或公证的调查结果为准;已登记补偿的不再重复登记补偿。

五、对征地范围内的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和在公告发布之后抢搭、抢建、抢修的建(构)筑物及抢栽、抢种的农作物不予补偿,由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清)除或搬迁;逾期不拆(清)除或搬迁的,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六、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七、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