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公告(3月)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省属社会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浙人社办函[2022]6号),我校成功入围浙江省首批省属社会评价组织,可面向全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人社职司便函〔2020〕17 号)、《关于实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公告制的通知》(浙技评〔2021〕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予以公示。
三、2023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及收费标准:
1.实际开考职业、等级等情况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告;如遇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更新,以各职业新标准为执行依据;未尽事项以2023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方案为准;
2.所报职业(工种)人数不足30人或超过满员数将顺延至下一次认定时间,以此类推;
3.如遇重大政策变动、或与学院活动相冲突等原因,将及时调整(取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形式:
5-3级采用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均为百分制,两项皆达 60 分为合格。2级采用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及综合评审,均为百分制,三项皆达 60 分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