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应设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其任务如下:

一、统整学校各单位相关资源,拟订性别平等教育实施计划,落实并检视其实施成果。

二、规划或办理学生、教职员工及家长性别平等教育相关活动。

三、研发并推广性别平等教育之课程、教学及评量。

四、研拟性别平等教育实施与校园性侵害及性骚扰之防治规定,建立机制,并协调及整合相关资源。

五、调查及处理与本法有关之案件。

六、规划及建立性别平等之安全校园空间。

七、推动社区有关性别平等之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

八、其他关于学校或社区之性别平等教育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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