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印发《关于命名第四批全省民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的决定》(云民宗发〔2022〕48号)(以下简称《决定》),腾冲市民宗局、明光镇等7家单位获得示范单位命名。具体名单为: 腾冲市明光镇 腾冲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腾冲市猴桥镇

近日,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印发《关于命名第四批全省民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的决定》(云民宗发〔2022〕48号)(以下简称《决定》),腾冲市民宗局、明光镇等7家单位获得示范单位命名。具体名单为:

近年来,腾冲市按照民族工作“1349”总体思路,全市上下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以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十进”创建为主要抓手,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取得可喜成果。截至目前,全市共荣获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52个、保山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76个、腾冲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36个,共计265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创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