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不能受聘为教师。
凡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社会人员、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参加本中心的专门培训、各科考试合格后,通过本人申请,可取得全国通用的教师资格证。
一、报考的学历条件:
2具有大专学历者,可报考小学、幼儿园老师;
3全日制本科三年级及以上、毕业学年的专科生、以及省内幼师学校毕业学年的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每年的3月、10月2次(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三、学费及集体报名优惠政策:
第一期上半年2月18日周六开课,3月11日考试(详见课程表)
第二期下半年9月17日周日开课,10月底考试(详见课程表)
附 件1:教师资格证考前培训班报名表(个人)
附 件2:教师资格考前培训班报名汇总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