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中以下教育体制中,当学校编制内的正式教师因公差、请假或其他原因而留下课务时,学校可能会聘任代课教师来暂代正式教师的课务[1]。
代课教师的工作时间为部分时间,也就是有课时才需要到学校。另外常听到的代理教师工时则为全部时间(通常是早上8点到下午4点)。
陈玠宇(2021),《正式、兼任、代理和代课教师的资格和聘任规定》。
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第2条第2款:“本办法所称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定义如下:……二、代课教师:指以部分时间担任学校编制内教师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遗之课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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