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要求,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
本项目为中试项目,位于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孵化基地内,原料为工业萘与丙烯、乙酸,生产工艺为萘与丙烯经烷基化及氧化制备26-萘二甲酸。配套建设公用工程、辅助设施、污水罐、废气处理设施等。
(1)环境要素识别及工程分析:根据项目概况识别污染因子和环境影响,确定污染物排放节点及排放量;
(2)环境现状与分析,包括调查、分析区域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现状。
(3)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环保方面的意见。
通过链接下载本项目公众意见表,并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联系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