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28:1和华晓谕摩西说:
民 28:2“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说:‘献给我的供物,就是献给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你们要按日期献给我。’
民 28:3又要对他们说:‘你们要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就是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每日两只,作为常献的燔祭。
民 28:4早晨要献一只,黄昏的时候要献一只。
民 28:5又用细面伊法十分之一,并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调和作为素祭。
民 28:6这是在西奈山所命定为常献的燔祭,是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民 28:7为这一只羊羔,要同献奠祭的酒一欣四分之一。在圣所中,你要将醇酒奉给耶和华为奠祭。
民 28:8晚上,你要献那一只羊羔,必照早晨的素祭,和同献的奠祭献上,作为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
民 28:9当安息日,要献两只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并用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二为素祭,又将同献的奠祭献上。
民 28:10这是每安息日献的燔祭,那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在外。